wen's profile月光取暖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月光取暖

出,一日日重复无味的风景,却从不麻木一如初醒的心;归,总是沉沉拖着累与疲惫,梦里不肯妥协。入夜时分,心中的月光总有穿越黑暗的力量。

wen d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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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纹身

画上去的纹身,浓色浸入肌肤。
渐渐淡了,终于快要消失。

有点不舍,记得它默默伴随的日子。
也许正是因为早知道它会离开吧,于是想————没有关系,反正会消失的,就算画上去不好看也没关系。————所以一开始就十分宽容。
如果是刺上去的图案呢?哪些不会褪去的颜色,会不会不终于有一天令人生厌。
当爱情进入婚姻,当情人变成夫妻。
在对方的眼里,会变成难分难舍的美图,还是令人黯然后悔的纹刺呢。

与佛缠绵之三————怀里的脸

 
那石匠,在烈日下,挥汗如雨。
斧劈,刀琢。
日复一日,顽石渐渐成型,有了眉眼,有了身形,有了似笑非笑的神韵。

那一只云雀,在高高的菩提树顶,默默注视着石匠劳碌的身影。
偶尔轻轻鸣唱,在刀斧鸣响的间隙。
年复一年。

云雀能活几年。

佛像雕成那天————

石匠看着眼前那张微笑的脸。风吹过,撩起头发,已有些微白。
这佛像,耗尽他的青春。

云雀看着石匠略显苍老的背影。叶飘落,瑟缩,羽翼已经凋零。
这眷恋,耗尽它的一生。

石匠扫去最后一点碎屑,收了刀斧,慢慢离去。

云雀衔了一粒菩提子,落在佛像的顶上,目送石匠的背影。
终于不见。
轻轻将菩提插进土里。
然后死去。

石匠与云雀,都已尘埃。

只有那菩提一日日生根发芽,抽枝展叶,紧紧将佛拥在怀里,难舍难分,百般缠绵。

后来的人,只当是神迹,插了莲花,奉了檀香。

游人散尽,凝神细听。
树梢上,光影里。
似有云雀歌唱。

一声声——————
记得,记得……

1030476443

佛像是真的,菩提树根是真的。

故事嘛……是杜撰的,赫赫。

 

彩铅日记————3

我在早春出发日夜不停风雨兼程向着我们相约那尚未萌芽的树顶走过几多泥泞几多艰辛几多和风细雨几多微微的暖阳还有陌生的虫儿低吟浅唱我有一些些急切有一些些胆怯有一些些小小的喜悦和悲伤在前来的路途中一点点收藏。
当我来到相约的地方,却早已不是我们说好的季节,周围满是因长久等待而老去的树叶,悲伤的声音随秋风而至——————
……太迟——太迟——太迟……
 

(绘画工具:马可牌36色彩铅  普通橡皮 16开旧素描纸 )

彩铅日记————2

白日梦,装在一只透明的瓶子里。
不知不觉飘起来,却又悄悄坠下去。叮——————轻轻击碎在地上。
很小很小很小很小的破裂声,只有自己听得见。
白日梦

(绘画工具:樱花牌24色彩铅 普通橡皮 16开白色素描纸)

彩铅日记————1

 

有些藏起来的快乐不是谁都看得见有些不曾说的感动不是谁都能知道有些暗暗思念的人不是谁都猜得透有些不敢想却不愿忘不敢讲又喃喃千遍的梦想就像悄悄爬上树梢的月亮。

轻轻亮起来。

好叫人,忘不掉。

彩铅夜

(绘画工具:马可牌36色彩铅  普通橡皮 16开旧素描纸 )

刘伯伯的演唱会

         刘伯伯要在成都开演唱会,这个消息雯雯根本不知道。By the way,很多人直到现在都称呼刘伯伯为“华仔”,雯雯很不同意,因为“仔”有“嫩”或“装嫩”的嫌疑,比如————墨鱼仔。所以雯雯很有礼貌的叫这位先生————刘伯伯。
         昨天下午,胖胖对雯雯说:“别人给了我两张刘伯伯的演唱会票。”
         这个消息让胖胖和雯雯都十分的兴奋————把票票卖掉,就可以挣得一小笔钱钱啦!
         此时距离刘伯伯的演唱会开始还有两个半小时,胖胖和雯雯抓紧时间一人吃了一碗张飞牛肉面(雯雯只喝了半碗面汤,胖胖也没有照例将可乐喝完,来不及啦!)之后,就精神抖擞的站在路边拦车。
        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车车还没有拦到。想到票子就快要变成废纸,胖胖和雯雯的精神没有啦!胖胖爆起了粗口,雯雯也小爆了一下。在雯雯的建议下,胖胖决定还是开车去卖票吧!
         胖胖和雯雯上路啦!
         看,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摩肩接踵;小汽车,大客车,垃圾车,洒水车,火三轮……川流不息,好不热闹。我们的城市真繁荣呀(车车太多,胖胖小爆粗口)!
         雯雯和胖胖慢慢接近体育中心啦!雯雯想到即将换成钱钱的门票,心里多么快乐啊!胖胖兴奋的按着喇叭,雯雯摇下车窗,立刻有无数充满活力的声音象坨子一样把他们探出去的脑袋捶回来————

         “最后的内场票只要600!安?!你只给500??要得嘛,拿切,拿切!!”
         “卖啦卖啦!!380的门票只要280啦!”
         “要买要带动作赶快,280的票只要100哈!!哥老倌,等一哈嘛,可以少点三!”

         胖胖和雯雯心虚的关上窗,默默对视了一眼,悄悄溜进停车场。
         然后,雯雯清了清嗓子说:“卖票,换钱?多莫庸俗的事啊!”这句话宛如涓涓的清泉,慢慢流进胖胖此时略略干涸的心田。
         胖胖微微坐正了身子,点了点头,轻轻锁了车门。
         二十分钟后,胖胖和雯雯坐在了体育场内。(其间历经拥挤推攘事件几回;避免踩塔打捶数次;胖胖因为保护雯雯,小手被挤乌;雯雯奋力爆粗口若干。)
         天空暗下来了呀!旁边美丽的妹妹和前面不美丽的大嫂都激动起来了呀!周围英俊和不英俊的哥哥和叔叔们都激动起来了呀!他们叫着喊着,有的拿着手机,有的拿着相机,对着黑区区的舞台照呀照。
         胖胖悄悄用手指头使劲的戳着雯雯说:“为什么他们这么High呢?为什么这么High呢?”
         虽然平时雯雯觉得胖胖比较迟钝,但是现在自己也有跟胖胖一样的疑问,于是回避的顾左右而言它:“好冷啊——你看我把水藏起来带进来啦,是不是很聪明呀?”
         天更加黑啦,灯也关啦!随着“嗷——————”的一声嚎叫,我们英俊无匹的刘伯伯跳到舞台上来啦!胖哥哥瘦姐姐老阿爹小太太都挥着长长短短的手跟着嚎叫起来了啊!跺起脚来了啊!气氛真High啊!
         嗷——嗷——嗷嗷————
         ……
         然后雯雯就走神了,直到听见刘伯伯庄严的声音回荡在上空:“没有男朋友的女生请举手————”
         于是雯雯立刻清醒啦!“这里,这里呀!!”雯雯挥动着小手,希望刘伯伯可以看见。
         刘伯伯装着没看见,继续问:“没有女朋友的男生呢??”
         胖胖马上“霍——”得将雯雯掀在一边“唧儿————”得一声怪叫,热烈的响应道:“吼吼——就是我————就是我呀————!!!”
         胖胖和雯雯赞许的握住对方的小手。
         刘伯伯激动的发飙了;台上台下,内场外场激动的发飙了;保安们激动的发飙了,他们满场跑啊,窜啊,跳啊……大家都多么的配合啊!
         刘伯伯说他是爱我们的,看————这么多的人儿,数数有几万,每人花上100圆的小钱钱那该是多少万的钱钱啊!更别提那些雍容华贵的vip和贵宾们,每一个,都是花了几个100元再乘以10倍的钱钱!刘伯伯怎能不爱我们呀!
         100元的粉丝疯了;1000元的粉丝疯了;那些1000元的好几倍和800元的粉丝们,那些花了50元被保安叔叔带进来的粉丝们全疯了。
         刘伯伯汗如雨下,性感得空前绝后!雯雯后面的美丽非凡的妹妹一手握着望远镜,一手捂着嘴巴,却难以压制的尖叫着:“他长得太巴适了,太巴适了——”
         说时迟那时快,一阵排山倒海的声音巨浪压了过来:“刘德华——雄起!雄起!”胖胖终于真正的High了起来,快乐的,用足以和刘伯伯不用话筒时同样完美的声音振臂高呼:“哦也!安逸啊!跟看球赛一样啊————!!!”
         如果雯雯没有继续走神的话,这是一个怎样完美,怎样震撼的夜晚啊!!
         夜深了,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依然精神得热气腾腾!胖胖拉着雯雯的小手上厕所去啦!这条路是多么的艰难与漫长啊,以至于,上完厕所后,胖胖决定不要再挤进去了。
         胖胖与雯雯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踏上了回家的路,想到这样可以避免与那些激动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继续发生拥挤踩踏和打捶……
         雯雯立刻无比崇拜的凝视着胖胖智慧的脸庞。胖胖稳重的打着方向盘,轻轻的按喇叭,不急不缓的踩油门。这一刻是多么的宁静啊!
         虽然过了不久,胖胖就因为雯雯拒绝了在回家的途中吃肯德基的建议而隐隐不快,雯雯因为胖胖乱闪远光灯,频繁超车,差点擦挂而小小发气。
         哦,除此之外,今天雯雯和胖胖玩的真开心呀!
         啊,这是一件多莫难忘的事啊!
 
         (只是,有那么小小的一阵,忽然听到好多好多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曾经年少爱追梦 一心只想往前飞 行遍千山和万水 一路走来不能回……
 
         就想起多少年前那个头发短的跟男生似的女孩,背了书包,翘了课,躲进开满金色油菜花的地里,打开一本翻得破旧的红楼梦。
         春日里昏昏太阳白花花晒出那行字来——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塚飞燕泣残红。
         恍然耳旁一声轻叱:“颦儿,往哪里躲——”
         一惊,哗——金色的花瓣落了满身。
         四下无人,扯来一把花到处乱洒————菜籽开花,疯狗咬娃娃————
         金色的花瓣乱了散了乱了散了天晚了黑了起风了。
 
         曾经年少爱追梦 一心只想往前飞 行遍千山和万水 一路走来不能回……

         那么多人的声音响起来,多大声啊,声音一直往上飞啊飞啊飞啊飞啊,飞到顶上那个很远很黑看不见的地方。
         回不来了。
 
         我果然喜欢走神。)

与佛缠绵之二————手上的线

      Ayutaya老城,乱走。走进一所小小的寺院。
      因为不出名,寺门没有英文介绍,书和资料上也都没有它的名字。院里有座小小精致的殿堂,三层高。
      老僧向我招手。
      抬头,刚好雨点儿噼里啪啦掉下来。抖一下,麻利的蹬掉鞋子,跑进大殿。
      老僧在前面引路,微笑回头,口音极重的英语问我,从哪里来。
      中国来。
      老僧一愣,展眉笑道,看差了,以为你是高丽人,来来,坐在我面前。
      一道微光斜躺,大殿昏暗,檀香袅袅。
      俩个人,一僧一俗,一老一少,面对面盘膝坐下。
      三种语言,英文,泰语,中国话,夹七夹八,不知所云。
      傻乎乎望着老僧,老僧变戏法般摸出一只线卷,拉起我的手,一头在我手腕上绕一圈,打个奇怪的结,另一头仍拖在线卷上,口中念念有词。
      这棉线,似有粗有细的许多股线拧成粗粗一根,缠在一只旧木卷子上。
      噗————。
      念完了,往我手腕重重吹了口气,轻轻一剪。
      于是手上多了一只白白轻巧的圈。
      这是什么意思呢?问老僧,老僧不懂,自顾自站起来,指引我看殿内的佛。金色的佛在昏暗的微光里微睁慧眼,微笑嫣然。
      雨停了。
      下楼,穿鞋离开。回头,老僧在窗口笑着挥手。
      晚上洗澡时,看到手上的线。要不要取下来呢?还是带着它洗?可不可以打湿呢?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消灾还是佑福?是保得一路平安还是两情长久?
      这打上去的结,究竟可不可以解开?
      取掉这线,会怎样?不取,又会怎样?
      唉……
      忽然想起那佛的微笑,多么狡黠。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2006年8月

与佛缠绵之一————微笑的花

     湄南河西岸的黎明寺,仿佛Bangkok一只健美俊俏的手指,总是轻轻触摸到清晨的第一缕光线。

 
     所以他叫黎明寺。
     第一眼见到他,威武庄严,金色的晨光轻轻落满身。
     塔身上的花,用千百枚碎瓷镶嵌。
     细细看,每一枚都相似,每一枚都不同。
     青花,桃红,鹅黄,竹绿。
     那拼就花瓣的瓷片,像极了碎开的碗底,碗身,碗沿。
 

     据说,建此庙时,许多百姓捐出家里的瓷器;又据说,这些瓷片来自中国。
     我更愿相信,那许多布衣赤足的人们,恭敬的将怀里的器皿交与伺佛的僧侣,虔诚的跪下————亲爱的佛,这是我的饭碗,奉与你,请你慈爱的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空空的瓷碗,沉沉装满衣食的祈愿,细细剖开。
     在佛的脚下,化作一朵朵莲花,千年不败。
     曾在宫殿金灿灿的屋檐下流连忘返。
     用饭碗轻轻托起的黎明寺前,河对岸皇宫的镏金顶瞬间黯淡了颜色。
 

     还记不记得年轻时,那飞扬过舞池边缘的裙裾,绽放的玫瑰花,烛光里的笑脸,和曾经多么真挚动人的语言。
     那些绚烂的烟花中华丽的夜晚。
     那些面孔,你细细记得的,有几张?
     记得你的,有几人?
     经过时间,才发现,原来最诚实最久远的爱,都是极平淡的温暖。
     好像一只盛饭用的旧瓷碗。
 
 
 
     无论如何,我愿相信,这莲花,曾是一只被劳苦的双手珍惜捧起的瓷碗。
 
     盛过汤。
     盛过饭。
                                                                                                        2006年8月

亲爱的陌生人

     永远没有凌晨00:00的航班,因为在机票日期这一栏不能肯定这究竟是前一天的最后一秒,还是第二天刚刚开始。
     我在自己的背包上面腰酸背痛的醒来,擦了一下口水,左手抓着那张23:59的机票,右手抓着买电池赠送的破电子表,犹豫了一下,在电子表与喀什葛尔机场大钟两分的误差之间选择了机场的大钟。
     现在是凌晨2:05,发客!这天杀的飞机!想倒在地上继续睡也不行,口渴得紧,很想偷旁边维族大叔放在地上的半边西瓜,很后悔刚才睡觉前没买水,现在想买也没有,机场服务关了。
     既然没得喝又睡不成,就东张西望。望来望去,发现有一张看起来很讨厌的脸正在和我对望。
     怎么个讨厌法呢,一张发着黄光的脸,几乎没有眉毛,可是眉骨好像赌气似的往外凸,眼珠子也不甘示弱鼓得气球般嚣张,往下就鼻子还算正常,两片嘴唇好像吸住玻璃杯半天不放似的肿起老高,两上两下四颗黄黄的长牙咬住一只烟屁股,青烟旁若无人的从鼻孔里进进出出,浑身散发着拖欠民工工资的包工头般气质。这也罢了,竟然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个遍,从头顶散花的辫子到没绑紧的鞋带,当然也没放过我用来当床的背包和用来当枕头的腰包。可气他竟然就坐在我的对面,相隔一米。
     而且他坐在凳子上,我躺在地上。真不知道刚才睡觉时他怎么看来着。
     换个地儿吧,显着胆怯;再说,这半夜里横七竖八躺着人的侯机厅里也难找一块舒适的地方,还拖着个大包。
     低头拉上外套的拉链,塞好耳机,开了音乐,心里竟是一人在路上的落寞。
     再抬头时,平静而凶狠的盯住他。
     四颗黄牙哭丧般的笑了一下,不再打量我。

     救命的飞机03:00起飞,登机前抓了一把夜里的风,没有喀什葛尔的黄沙,月亮是极浅的蓝。路上相遇的朋友们,此刻都在旅店温暖的梦乡里。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飞机划过黑色的天堂。

     04:00,乌鲁木齐。等到托运的背包,跑到门口,刚刚好拦住最后一辆出租车,可车上已经有一个人了。
     机场大巴还没开始营业,后面空旷的路上没有一辆车。
     司机一脸疲倦,无可奈何的看看后坐:“没办法,你俩拼车吧。”暗影里的人点点头。我急急的将包往后备箱里一扔,钻进车里。
     在高速公路上疾驰,路灯一盏盏晃过来,涌起一阵温暖的疲倦。忘了跟人家道谢,毕竟, 是别人先拦到的车。
     “真的谢……”话没说完,我就看清楚了这张脸,突兀的眉骨,鼓眼,四颗黄牙。一瞬间,如同电击般坐直。
     真该看清楚了再上车,就是在机场等到天亮乘大巴也好。
     后悔死了。
     幸好,前面还有司机大叔;幸好,讲好了先送我去旅店。慢慢的安慰自己,看着破表上的时间,默默的巴望天快快亮起来。

     车滑过街边,远远看见熟悉的小旅店打出大大“客满”,心里顿时“格登”一声。想一想,迅速报了另一个旅店的名字,看着司机毫不迟疑的掉转方向,稍稍安了心。
     客满。
     司机不耐烦的看着我,我的头皮一阵阵发紧。再不知道什么地方可以去,算了算了,就由大叔你找吧,只要有空房,五星级的酒店我也住了。
     这一夜,真是见了鬼。从五星级的酒店,到街边看起来就挺暧昧的小招待所全都客满。
     “怎么办?先送你吧。”司机转头对龅牙说。
     也好,龅牙下了车,我可以慢慢的找地儿住。

     车在空空的大路上狂奔,不到两分钟就赶到龅牙的地方。看着龅牙下了车付账,我吐出一口长气。没等这口气吐完,司机大步流星的下了车,开了后箱,拎出我的背包,往地上一放:“你,也在这里下车。”
     老天爷!!“不,”我急急忙忙摇上车窗“我不下,我还没找到住的地方!你载我去其他的酒店,我付钱……”
     “屁钱,我上下眼皮都打架了。”说着发动了车。
     “你不能这样不负责……”车在移动,我的包在地上。
     推开车门,我的脚刚踩到地,车就嗖的一声没了影,我的那句:“我要投诉你------”象屁一样消散在乌鲁木齐凌晨的空气里。

     城市死了般的寂静。
     什么鸟地方,连路灯都没有。
     龅牙怎么还不走!站在那里干什么!
     “我带你去找旅馆吧。”龅牙晃了晃手中的旅行包:“等我先放下东西。”
     我的神呀,谁敢跟你走哦,还旅店咧。求求你赶快消失吧。“不用了,我在这里等车。”
     “恐怕等不到,你等我一下。”龅牙说着走进街边一道大门,“要不你跟我进来?”
     定神看清,这是两扇极大的铁门,挂着斑驳的木牌,有一个小小的值班亭,透着极弱极弱估计15瓦不到的昏黄微光,隐约中看不全木牌上的字迹,但认出最后两字是“监狱”。
     我把登山包背在身上,把腰包系系紧,走,还是等车?
     黝黑的街道深处有声音传来,慢慢近了,听到粗野放肆的笑,异族的语言。再近了,显出一群维族男子的身影,看不真切。他们看见了我,在街对面停下来,停了说话,有人穿过街向我走来。
     我想起入疆前火车上同车厢的两位长住新疆的老人的忠告,想起一些关于维族与汉族间的传闻。虽然在这片土地上独自行走了这么多天,但在这样的深夜里,独自面对一群维族男子,还是不禁从头到脚阵阵发冷。
     我看看左右,没有车过来。
     我背着包,走不快的。
     没有路灯,监狱那盏15瓦的灯是唯一的光源。什么破监狱,灯都舍不得多点一盏。
     龅牙探头跟值班亭里模糊的影子说着什么,不时回过头看看我这边。
     既然是监狱,值班的总是个警察吧。
     维族人快走过街了,我赶快跑倒监狱的值班亭旁边。
     维族人在路中停了一下,折回去。
     声音远了。

     站在亭子旁,问值班的小伙子最近的旅馆在哪。他想了想告诉我,不远,只要走完这条街,右拐,再走一条街就有好几家。
     龅牙一直在打电话,突然停下来说:“不要走,刚才那群维族你看到了?半夜喝了酒,一群群出来乱逛,多得很,我一个人夜里都不敢出门。”
     怎么办,4点40了,要不就在这里站到天亮。
     “等下我送你。”龅牙又说了一遍。
     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尽量直视龅牙的眼睛,但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忽然笑了一下,指着后面:“我朋友来了,我去放包。你等着。”
     他朋友是一个瘦瘦高高的小伙子,穿着规规矩矩的警服。
     警察也不一定个个都好,我还是不放心,可是,除了在门口站着,还真没其他的办法。
     他们很快出来了。
     高个子不由分说一把拉下我的大包背在自己的肩上,没等我回过神,他就大步流星的往外走,还向我招招手:“快!”。我没说要跟他们一起走啊!
     “喂喂--”我追上去:“包还我。”
     “没事,”高个子笑了一下:“不沉。”
     天!谁跟你客气,我只要我的包包!我去拉我的大包,竟然被他一手拨开:“在我背上还真不沉。可你怎么背得动的?看你年纪小小,怎么敢一个人跑来新疆?还跑去南疆来着?呵呵--”又转头对龅牙说:“呀,我忘拿电筒出来了。”
     “就是嘛。”龅牙掏出一个打火机:“瞌睡死我了。这玩意儿只能点烟,照亮就不行了。这个小女子在机场睡得四仰八叉的,一个人背着个大包,真厉害。”又看我一眼,“你去喀什干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
     “我嘛--”看着龅牙跟高个点烟,忽然觉得在这黑漆漆的街上再没有比那一团火光更可靠的去处。瞬间在心里跟自己打了个赌。“新疆很好啊------”
     “好个屁,你走快点……我见着一群群的维族就胆寒。”龅牙叼着烟转着头东看西看,他的样子,怎样都不象个好人。
     “你知道不,”高个子的烟熄了火,重又点着:“前几天,我姐夫在二道桥被维族抢了,他就剩一把伞,挡了几下,可七八个人跟着他追,他只好一直跑进派出所嚷————抢劫了抢劫了!好家伙,那几个值班的警察打着扑克牌头都不抬的问他————被抢啦?抢你的人怎没见呀?气得他发疯,哪个抢匪敢跟进派出所呀!终于有个警察看了他一眼,靠!原来几个警察都是维族人。我姐夫一句话都没讲就出去了。这几天出门都带着枪呢。”回头跟我解释道:“姐夫是部队的。”
     “那,你有枪没有?”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真不知道心里是盼他有,还是盼他没有。
     “那哪能随便带出来,没有。”高个子摇头。
     说话间,前边的巷子里习习索索响,一大群维族的男子钻出来。迎面的风中有种很奇怪的味道,不知道是酒还是体味。龅牙一把拉我到墙边,他和高个子走在外面。那群人走过来,占了很宽的路,其中一个用肩膀重重的撞了高个一下,在那么黑的夜里,我都能看见他瞪着高个的警徽时那挑衅的目光。
      我突然非常希望高个的身上带着一把枪。

      走了很多条街,酒店,旅馆,都满了。其中一家酒店,竟然大堂里都住了人,真是奇怪。
      站在街边,龅牙打着哈欠摸出最后一支烟,不肯分给高个,自己点了。高个坐在我的包上发呆。
     “要不,我就在这家的大堂里歇会吧。你们……”我真有点不好意思了。
     “那哪行啊!”高个子马上站起来:“还有地儿,我带你们去。就是吧,环境不太好,又吵,还有点贵。”
     龅牙问:“哪里?”
     “我们监狱的招待所。”
     “丫不早说,那地儿还有空房啊,我们走这么远!大嘴巴抽你。赶紧赶紧。”
     跟着他们走,几乎是跑起来。
     天慢慢亮了。

     07:30。
     监狱的招待所离监狱并不近。两百元的标准间干净,整洁。推开窗帘,清晨的阳光哗的铺满房间。
     高个用脚把我的大包踹到床边骂道:“滚你蛋吧,鬼东西,累死老子了。”
     龅牙在卫生间里转了一圈,把水龙头打开又关上。再跑出来看看窗外,嚷道:“好大个商场啊,你睡觉关好窗,不然吵死你。”又跑去打开空调:“这间房向阳,白天热得很,这是空调,看见没?这样就开了。”
     末了,龅牙和高个把门锁按下,走到外面关上,试了试打不开,才放心的走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办法冲出门去道谢。
     失去了睡意,站在窗边,看着头顶每一分钟都更蓝的天,阳光越来越温暖,闭了眼也挡不住那光亮。
     楼下传来一声吆喝,不知是豆浆油条还是蔬菜瓜果,那陌生而又亲切的音调,仿佛拨动了某一根弦。
     眼泪轻轻掉下来。

(有人提出意见,说我很久没有交作业,自然不能继续作懒人。其实不是没有写作业,只是没有交而已。2005年8月旧事,新忆。)

半支烟

 
————摩尔
 
        十多年前,睡在上铺的阿高抽摩尔,咖啡色细细的烟卷,吊在嘴唇边时不时明亮那么一下。
        那阵满城的女人都时兴把自己的嘴唇涂得黑黑紫紫的,可我觉得只有阿高真的涂了好看。那年我17,涂黑了嘴唇和阿高一块到处转悠,虽然还没沾上烟,却毫不妨碍跟蓝色的烟雾后面漂亮的阿高打得火热。
 
        夜里查房,第二天学校告示栏里通报批评——2舍213室六个女生吸烟,分别是高x,林x,郭xx,梁x……唯独没有邓x。系里马上知道了这件事,寝室一共7个人,一字形排开在系大院里挨批,书记走左边走到右边,又从右边走到左边,一个一个点着名字教训,到我就跳过了。
        那叫一个自卑,羞耻,竟没跟大家一块生死与共。当晚阿高甩过来一包摩尔,战战兢兢抽出一只点着,就这样破了处。
 
        区别是,我只敢包在嘴里,不像阿高,深吸一口,仿佛恨不得肠穿肚烂。就像阿高的恋爱,一开头,恨不往能死里去,末了,只是一只吸完的烟,两根指头一弹老远。
        满满当当的年少轻狂,仿佛一只刚刚点燃的烟,轻轻嘬在娇艳的嘴里多么好看。
 
        也许所有叼着烟拎着酒瓶子的招摇着青春的年龄都有满肚皮的宣泄不完的悲愤,一定还带着点颓废,带着点说不出的骄傲,有些自以为是,有些不屑。
        我在裤子上面写了大字——往哪里走,然后用笔涂了地图般花花绿绿的一片。系里的书记是近视眼,脸都快贴到我屁股上了才看清楚。看完了教训道——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是一个艺术家还是一个学生。
 
        终于也挨了骂,挺得意的。其实我知道往哪里走,早上第一节课自然睡懒觉,精神饱满后不用去听外语课,直接到画室画画。中午提前半小时扔下笔去食堂吃饭,正好不用排队。下午的马列课是不必去了,其实除了艺术史以外,所有的理论课都不用去了。
        总是窝在画室里,偶尔出来透一口气。画累的时候就看书,看窗外红砖墙的老图书馆顶上灰色的树影。深夜跟阿高去园里砍来桃树枝,用气门芯和牛皮做成弹弓,发气时打破对面男生楼的玻璃,打了深夜里纪检队的脑袋,挺多时候无聊了,就打打画室天花板垂下的一根电线。
        第一次打中时,隔壁工艺美术的哥们刚好在引亢高歌——记住相爱时候,记住相爱时候,你的手,你的手,轻抚过我每个轮廓……
        深夜在画室里抽烟,阿高没有恋爱可谈的日子也跟我在画室里抽烟。冬天里手冷得痛,就去抢阿高怀里的电暖炉。
        录音机里卡带放得很大声,日光灯亮到眼睛刺痛,松节油的气息弥漫。
 
         我一直相信,嗅觉的记忆深刻持久。松节油的气息,就是我的记忆里最深处的味道,记载着那一段纯粹的青涩的岁月。
         很久以后,重又开始绷好画布,拿出画笔,打开一瓶松节油,闻到久违的气息,突然就哭了。
         想到死去的老师说的一句话——或许,这就是你们这辈子最后一张作品。
         那阵刚好快毕业,所有的人都忙着找工作,去各种各样的招聘会。空空的教室里只有我和老师两人,周围是十几副空画架。
         毕业创作哪能比将来的生计来得重要,老师笑了一下,轻轻说了那句话。
 
         当时只一怔,现在想,自毕业后,竟是5年不曾动笔。
         毕业创作,画的就是阿高。
         阿高的恋爱在毕业前画了一个句号,仿佛是她轰轰烈烈的恋爱史上最痛的一个点。那是我们系里一个年轻的老师,在我看来,那个人才华横溢,人品卑劣,阿高终于栽了进去。好像一个花样滑手,在曲终时全情投入高潮,空中旋转三周半,末了重重摔在冰上。
         我们一起找了很多喝酒抽烟发疯的借口,啤酒瓶在人行道上碎裂,一只接着一只。过了这么久,每当我看到绿色的碎玻璃,都会想起在摩尔蓝色烟雾后面闪烁的阿高的眼睛。
         我似乎从她的身上看到了某些和成长有关的东西,又说不清。好像一个女孩子慢慢脱掉自己的衣服,有点羞涩,有点惶恐,却又那么决然。
         为了我的想法,漂亮的阿高在五月的某个正午,在第三教学楼的大镜子面前慢慢撩开自己的上衣,脸上有着献祭般的悲壮。我不停按动快门,记录着一个瞬间,每一个细节。镜里的影子,紧张的手指,抿起的嘴角,低垂的眼帘,皱起的衣纹,阴影里的胸部。
         那张两米见方的油画,今天放在我的书房里,阿高的脸,在画面的中央列成了碎片。
 
        那些游荡在边缘的日子里,故事远不止这些。酒瓶子发疯般碎裂的声音仿佛还回荡在耳边,教我抽烟的阿高,陪我喝酒的阿高,挽了头发,四年前静悄悄嫁作他人妇。
        我自然是伴娘。出嫁前那夜,等她爹妈都睡了,别上门,跟她躲在卧室的窗帘后面抽烟,吸一口,用力喷到窗外去。我跟阿高一样肠穿肚烂般的吞云吐雾,指尖的烟已不是当年摩尔。
      
         阿高嫁掉了,她到是平静,我却悄悄的红了眼睛。
   

小象

                           

       每天黄昏,我都会慢慢走过大街小巷。
    空气温暖潮湿,是我熟悉的气味,也许是那些汽车,也许是无处不在的咖喱味,也许,是人们身上的味道,和我背上的伙伴一样。
    也许,是几道街以外的湄南河的气息,那是我每天喝水的地方。
    只是,偶尔,仅仅是偶尔,我会迟疑,不知该走向何方。
 
    一些模糊画面闪现,一些陌生却又熟悉声音回响,让我的思绪迷惑,让我的脚步停驻。
 
    为什么,汹涌混浊的湄南河水,流得再远再长,总有北方的味道。
    北方的味道,是什么样,说不清。
    那流水绵远的轰响,仿佛从远古传来极低极沉的召唤,那甜咸腥涩的细沙,似乎来自某一个隐秘的角落,那里有我死去的祖先,有我活着的族人,有我不曾谋面的至爱。
 
 
          其实,我的困惑仅仅是一秒钟。我的脚步已迈向下一个街口,饥饿的胃催促我不停的行走,等待下一次喂食。
 
    也许,我早已忘了遥远北方我的故乡,忘了青翠宽阔的树叶,忘了草间那些琐碎的虫吟,忘了,最后遗留在丛林深处,洁白的月光。
    忘了来的地方,也忘了回去的方向,只是一步步地走着,越来越远离渐亘古的记忆。
    远离强悍的尊严,与骄傲。
 
    因为,我饿了。

 

 
            那一天,我跟着这只小象走了很长很长的路,走过立交桥的底下,走过车水马龙的大街,走过窄窄的巷子,走过一些忙碌的小摊和冷清的小店。
 
       小象的身上有一位黑黑瘦瘦的少年,少年挎着一只大大的包,包里是简单粗糙的象食。只要付很少的钱,就可以用拳头大小的四块象食来喂小象。小象用软软的鼻子把食物填进大大的嘴巴后,屈起膝盖,垂下自己额头圆圆的脑袋行礼。
       小象的眼睛是那么的温暖,柔顺,水灵灵玉石般的润泽。
 
       在这佛的国度,象受到尊重。
       人们愿意花取一些便宜的费用,去表达对这些温和的庞然大物的喜爱。
       廉价的食物,简单的表演,人类的智慧,动物的谦卑,会心的微笑,饥饿的驱使,小心翼翼的接触,满怀急切的期待。
 
       我却忽然想起在火车上醒来的一个清晨,窗外是暹罗北方绵延的丛林。无尽的青翠,层层叠叠的水气和雾霭,纠缠的藤萝,远处淡紫色的云霞和橙红色的霞光。
       那向着远方汹涌澎湃的绿啊。
       在一瞬间被突如其来的悲哀淹没。
 
       小象温良恭顺表情,沉重的顺从的步伐,慢慢的从我身边走过。我使劲跑到前面,停下来,看着它走近,走过;于是再一次鼓足劲跑到前面,站着,等它经过。
       我不买象食,坚决不买。
       我有一些愤怒。
 
       当小象最后一次经过时,象背上的少年忽然回头看了我一眼。因为愤怒,所以我仔细的,回敬似的瞪着他。
       我看到了一张疲倦的,汗湿的,被灼热强烈的阳光晒得黑得不能再黑的脸。
       我看到了他绿色的陈旧的T血衫和裤子上磨起的毛边,看到他瘦黑得胳膊上一道久远的伤痕。
       他不会超过十六岁,他看起来那么的累。
       我忽然失去了所有的想法,愤怒,悲哀,感慨,都变成了空白,我觉得自己冲动幼稚得可笑。
 
       我用相机对着这个孩子和他可怜的小象拍照,用相机记录别人的苦难,我跟那些旅行团的白痴没什么两样。
       更不要脸的是,有一瞬间我尽然悲悯得自己都感动。
      
       所以,后来好长的时间,我就像个鬼似的跟在他们后面到处转,却不知到为什么。也记不清当时,到底想了些什么。
       只记得那天本是要去找火车站来着。      
 

老鼠,老鼠,让我背你过黄河

天放晴了。
阳光从蔚蓝的天顶倾泻而下,大刀阔斧地将远的山,近的寺院和房屋涂上一层灿烂的金色,末了,在那条古老的河流里涮了涮笔,于是,如镜的河面泛起金色的波光。
 
我蹲在院落的一角懒洋洋的刷牙,任由白色的泡泡顺着下巴滴滴答答的淌到地下,墙角一群麻雀叽叽喳喳的抢食散落在地上的青稞粒,不时警惕地抬头瞅我一眼。
我对麻雀肉可没什么兴趣,不过,胖胖的这只看起来还不错……我伸了伸手,作势要用牙刷去敲它的脑袋,围在一起的麻雀们呼啦一下飞了起来,扑啦啦齐齐上了房顶。被我吓了一跳的这只胖鸟,惊慌的扑打着翅膀,一下、两下……好不容易脚离了地面,又落下来,再使劲蹦跶了几下,总算晃着肥肥圆圆的身子,跟在大伙们后面,飞上高处。
真能吃啊,被和尚们的青稞养得这样胖,看来是算准了这里的主们都慈悲为怀不杀生,懒得连怎么飞都快不知道了。
 
 单曲推开院门进来,手里提着大大的水桶,暗红色的袈裟被阳光染得红艳艳。他把水提进屋里,又跑去门背后小柴房端出大簸箕的牛粪,生火,烧茶。
“单曲,单曲。”叼一根草在嘴里,眯眼看着墙头的胖鸟,“你看这鸟被你养得有多胖,飞不动啰。”
单曲停下来,抬眼望去,胖麻雀埋着头仔仔细细在在自己的胸前摩擦小小的尖嘴巴。
“啊,那个啊——是亚罗大迪嘛!”
亚罗大迪,不是麻雀吗?长得一个样,只不过巨肥。
单曲爬上院墙,坐在墙头草的中间,笑眯眯的挥了挥衣袖,亚罗大迪笨笨的飞远。
 
宽宽的院墙顶上铺了厚厚的毛毡,鸟的粪便里带来草籽,风吹来尘土,雨水和阳光让它肥沃,且生长。墙上可以并排摆下几张宽大的靠椅,坐下去,脚便淹没在草间。单曲墙头的草长得和别家不一样,人家的草都是青青的,矮矮壮壮,他家的墙头草,总是长得又长又高,总是半黄半绿,仿佛永远有阳光照照在上面。
 
“长得不像麻雀吧!”单曲说,“你看它的腿多长,跳一跳的,肚子胖胖,跟麻雀完全不是一个样子。”
我哪知,就是一个样,只是胖些。
“小时候,老人讲——在若尔盖草原上住着的老鼠们啊,并不是一直都住在那些小小的洞里。它们就像下雨天的蘑菇一样,常常一夜之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就出现了。”
老鼠?这个我就不稀奇了:“是冬眠吧?春天来了自然都出来啦。”
“哪里,冬天也有老鼠跑来跑去。”单曲继续在墙上讲他的老鼠:“不管什么季节啊,这些老鼠忽然就跑出来了;他们在草原上跑啊,吃啊,长得肥肥的,从洞里伸出长着圆耳朵的脑袋晒太阳,可是突然一夜之间,他们又全部都消失了,就跟他们突然出现一样。”
“呵——”我呆掉:“没有冬眠啊,哪里去了呢,老鼠又不会自己飞走啰——”
“是嘛,就是飞走啦。”单曲一点也不理会我的怪相,继续讲:“就是你刚才看见的亚罗大迪,它们也跟老鼠一样,突然有一天呼啦一下全来了;过一阵又在一夜之间全不见了。”
“那跟老鼠又什么关系。”
“你不知道,”单曲神神秘秘的说:“亚罗大迪飞走的时候啊,每个身上都有一只老鼠呢,它们抓住亚罗大迪的背,亚罗大迪一使劲,它们就一起飞上天,飞去别的地方;以后,又一起回来。”
“编的啰!”我哪会信:“你唬我,就像那些老人骗你玩一样哈!单曲,出家人不打诳语——你老实讲……”
“真的嘛——”单曲有些急了:“有老人亲眼见过的。你不信吗,反正我是相信的。”
“老人吧,他总要讲自己见过你才会信啊。你呢,你见过没有呢?你见过我就相信。”单曲倒是不说谎话的。
“没有……”
“那不就结了,眼见为实啊。”我叹了一口气。
“但是亚罗大迪给老鼠扫雪我倒是亲眼见过!”单曲想了想,说到:“老人说,冬天老鼠住在洞里,下了雪,早上亚罗大迪就会一跳一跳的蹦到洞子前面用翅膀仔仔细细的把雪扫得干干净净。后来,冬天下雪的早晨我就亲眼见到过的。”
看见我吃惊的样子,单曲得意了,更加肯定的说:“你看,既然扫雪的事是真的,就说明老人没有骗我,既然他没有骗我,亚罗大迪背老鼠的事情也就是真的。”
我无语,单曲继续讲:“背老鼠这样的事肯定不容易看到,以前的人看见过就很不容易了,我们怎能随便见到。”于是下结论:“很定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
我只是闭上眼睛,轻轻地幻想——
某个破晓时分,一大群胖胖的鸟儿悄悄落在薄雾笼罩的草原。
湿润的土地上,一颗小小的脑袋顶开洞口的泥土,伸出两只圆圆的耳朵,接着是毛茸茸的身子,一只,两只……胖胖的老鼠终于抱紧老伙计的肩膀,鸟儿们努力呼扇着翅膀,终于呼喇喇腾空而起,穿越了黎明前厚厚的云层,从灰暗中迎着那越来越温暖越来越明亮的光芒,飞过黄河,飞去更遥远,更遥远的另一边。

 

樱桃红艳艳

      黄黄的筐底细细衬好绿绿的软叶,松松堆满凉沁沁,亮晶晶,红艳艳的樱桃儿,老婆婆用长长扁担轻轻挑了起来,晃晃悠悠走过大街小巷,撒落多少春日里懒懒的阳光。
 
      轻轻一粒粒捻来,完整地放在掌心,红如玛瑙,黄如玉,真真是晶莹剔透吹弹得破。
      想这小小的浆果儿在短短的春日里有了魂魄;历了几场春雨后,方有了身形;好容易躲过乍暖还寒,躲过贪吃的虫儿和尖利的鸟喙,眼看着春光渐暖,一日日的红润起来,终于有了艳如二八年华女儿家的容颜。
      却被一只只粗的细的胖的瘦的黄的黑的手,翻过来,挑过去。瘦小的,破皮的被拨拉到一边,好好儿的也被挤压得紫了,皱了,衰了。
      选就选那薄薄的皮儿没有一丝儿的毁损,那艳艳的色泽没有一点儿褪败,那浑圆的形态没有一些儿遗憾。
      总而言之,放进嘴里的就只要那没有一丁点瑕疵的娇艳。
      想一想,真可怜。

      昨夜灯红酒绿。
      不经意间发现,有多少细细的女孩子偎在男人的怀里,有多少诉不完的莺莺细语,有多少拥不够的环肥燕瘦。
      总不缺那双十年华的青春好颜色,有的是头顶渐秃肚腹腰包凸起。
      烛光摇曳暧昧,红唇娇艳欲滴,隐约闪烁蓝色眼影。便是这烟雾缭绕纸醉金迷夜色中的夜色也掩不住那不相称。

      醉眼迷离,醉眼迷离。
      眼见那小小的樱桃绿了,绿绿的樱桃红了。
      谁摘了樱桃。
      谁在春风中游戏,不留一丝痕迹。

刹那

蝴蝶计算的 不是月份
而是刹那
蝴蝶乃有充足的时间
 
可是,刹那有多长?
还依稀记得许多年前,那夏日假期里快乐的喧嚣。记得你眼里的笑,你犯傻的样子,记得跟你打了一架,一身的泥,你哭了跑回家去。
那一抹夏日的斜阳还和当年一样,可是亲爱的,你去了哪里?

我悄悄望过的女孩啊,那月牙般的眼睛还印在我的心里。跟朋友抓了毛毛虫藏进你的抽屉,却不敢跟你说一句话,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一直偷偷的,偷偷的在看你。

全世界的毛毛虫都已经变成了蝴蝶,可是亲爱的,你去了哪里?

那长长幽深的走道里,恍然还听见当年的声音。那欢笑,似谁摇动着铃,在岁月里奔跑,耳畔惊觉回响,却早已拖着长长的尾音,消失在远远的来处。

是迷失了记忆?是雾湿了眼睛?只剩下模糊。

刹那是多远?

一道光阴,沧海桑田。 

 

想起

想起仲巴的流云想起的塔钦的桑烟想起你
想起玛旁雍措的涟漪想起冈仁波其的风想起你
想起普松夜里白色的月光想起古格黄昏血红的夕阳想起你
 
想起巴松湖底的黑鱼想起青朴苦修的僧侣 想起
想起逃离的狐狸想起凝视我的那只狼想起掠过头顶的鹰 想起
想起干涸的河床想起黄沙做的风 想起
想起纳木措的雪
想起樟木的雨
想起活着的朝圣的人们
想起死去的升天的灵魂
 
却早已经 早已经 早已经
忘了笑着哭着走着跑着累了倦了伤了痛了来了去了远了散了的风里总也停不了呼喊的你的样子
 
一样的夜里
不一样的夜里
想起的想起的想起
忘记的忘记的忘记

奔跑的狗

立交桥下的路口,绿灯亮了,电瓶车、自行车、行人,呼啦一下涌过街去,下班高峰期,逃也似的赶着。
这雨,这该死的冷冷的天气。
 
一只狗,不知道是什么种的串儿,使足了劲的追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撒开四只小小的脚丫,扬起星星点点的泥浆。
 
骑车的人缩着头,努力避着迎面而来的雨丝,偶尔回转看看,嘬两声:“吆吆……快些,快些。”
串儿狗就更加卖力的追赶自己的主人。
 
是因为好怕追不上那个骑车的人,被遗落在这车水马龙的街上;还是因为真的爱死那个人,所以一定要赶上他,跟着他;或者,只是因为除了跟着他,就无处可去了。
 
我在十字路口,停下来,视线竟不能离开这在冷而湿的空气中拼命奔跑着的,热腾腾的小小东西。
 
我们是否也曾像这样不顾一切的奔跑,只为了跟上谁的步伐。
害怕被谁丢掉,害怕被谁忘记。
我们有没有看见过谁愈来愈远,终于从视线里消失,只留我们在冰冷的原地。
或者,我们更像那骑车的人,坚定陪伴着你的是谁。
我们是不是曾绝然转身而去,无视于身后那样诚挚而热切的眼光。
 
爱着谁。被谁爱着。

微雨的夜

    从书店出来,微微飘雨的夜,湿的街。
    行道树下站着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仿佛闹了别扭,女孩撅着嘴,脸别向一边,男孩转到这边来,她立刻把脸别向另一边,两人就这么扭来扭去。我啃着香肠躲在暗里,直到看着男孩好不容易在女孩的默许下,替女孩背着的小包,重又搂过她的肩,要好的相拥着走掉。
    走过身旁,看见男孩在替女孩擦脸,女孩的眼睛红红的。
    恋爱时,你就是公主。有人替你遮阳挡雨添衣驱寒擦泪哄你笑,有人在风雪或大雨的夜里等着你。
    情人的泪滴仿佛滑落的钻石,如何舍得击碎在冰冷的地上。
 
    《枕草子》里,不能相比的东西有:日与夜,夏与冬,黄与蓝,老人与小伙……当你对一个人失去爱恋时,这个人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
 
 
    呵,想到了眼泪,就想到了流泪与不流泪,哭与不哭。
      “你怎么从来就没有苦过脸呢?我最大的愿望啊,就是你要在毕业前大哭一次给我看看。老师一笔笔把油彩填到画上,说话时打着哈哈。
    声音犹在,人已天上。
    还记得2002年最后一次去看老师,老师光光的头。
    一时聊起报上的新闻来,关于老师的专题写道:没想到,一位绝无吸烟恶习的艺术家竟然染上绝症……
    “尽瞎写,简直磨灭我对中国烟草事业做出的贡献!!”老师义愤填膺。
    说不上贡献,您都烧的是555
    大家笑,老师笑。窗外一片白花花的亮,7月的阳光透进来,在开了空调的病房里温柔的画下大大的金色的“田”字。我和阿高背靠背挤在床前的椅子上,那“田”字的一角斜斜的飞到身上。
  “保持这个姿势。”老师开始谈构图,讲的什么我忘了,忘了。只记得他光的头,略显浮肿的脸,和眼里挡不住的神采。
    临走,老师吃力的抬起头,请我替他把枕头翻一面。“要是你哪天睡不着,把枕头翻过来试试。”他说。
    再见老师时,他变得薄薄的一张,在镜框里看着我,音乐是“time to say goodbye”。
    我深深的鞠下去,鞠下去。
    老师最后还是没能看见我哭。
 
 
    过了好久,因为受了挫,受了伤,心里苦,那阵子夜里常辗转到天亮。想起老师的话来,摸黑将枕头翻一面,再躺下时,觉得脑下凉凉的,好舒服,心里一下清静许多。
    枕头的这面又渐渐热了,再翻过去。
    其实舒服的清凉就那么短短的一阵,结果整夜不停的翻动那只冷了热热了凉的枕头,最后忘了自己为什么失眠,在暗里睁着眼发呆。
    在过去的某一段长长的日子里,有另一只被肺癌折磨得辗转反侧的枕头,试着去想象沉重千百倍的痛苦,不能。
    想到老师最后的作品,《癌病房》。那巨大的无影灯下,等待被宰割的躯体。苍白的空间,不知所来不知所往不知所终。
    枕头已然湿了,眼泪却想止也止不住。
     
      只是在这微雨的夜里,想起这些。

鬼湖.拉昂措

我跟孪生姐姐都是特提斯海的女儿,我们有着相同的湛蓝犹如穹苍的眼眸,一样丰盈舒展的身体,纯净的容颜一如黛青色的山岗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我们是神的女儿。
在离天最近的地方成长。
我们没有名字,母亲说,神的女儿要由凡人来起名。她还说,我们以后会在属于自己的地方变成水晶一般透明的湖泊,那种颜色,就像父亲的眼睛。
我从来没有见过父亲的样子,只记得他的眼。他永远在那高高的顶上用巨大的、深蓝的眼冷静的看着我,看着地上的一切。
他们叫他——“天”。
他有许多后代,我们只是他在地上的女儿,是永远回不去天上的神。我们的宿命,就是变成冰冷的湖,用我们的眼泪和蓝色的血液去滋润最寒冷最贫瘠最干旱的大地。
到那时,人就会尊我们为圣湖,为我们起名为——“措”。
在这离天最近的地方,有许多的“措”,和我们一样都是神最美丽,最孤独的女儿。我想,我会顺从我的命运,在数十万年后,作为“措”慢慢的干涸,变老,死去。
 
我们并不是不灭的神,即使这样,那也将是多么漫长而又寂寞的岁月啊。
 
我羡慕卓玛,那个和我同一天诞生的女孩,一个凡人。虽然,我现在还是一个少女,她却已死去数百年。
当我从特提斯海诞生的时候,就已经是少女的模样。
那一天,风从离岸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痛苦的声音,然后是细细的啼声。不久,有男人和老人快乐的奔向特提斯海,感谢圣湖,感谢天。
再后来,年轻的母亲汲水时会带着一个小小的婴儿。有时她们在岸边坐着,女人叫一声卓玛,婴儿就咿咿呀呀的挥手。
偶尔,女人低低的唱着一首歌,声音被风吹了,远了,散了。
 
月儿升了
燃了灯了
风儿过啊
门帘儿垂下
马蹄声近了
情人来了……
 
我没有声音,我只能像母亲一样和着风低声吟哦。
我把脸藏在水里,仰望父亲“天”的眼睛,我不知道,如果“天”有一匹马,他会不会像卓玛的阿爸一样,在马背上把我掖进怀里,驰向远处那一道浅浅的山脊。
没有马,甚至没有像卓玛那头能任凭她拽住尾巴的温顺的羊。
只有鱼,安静的,冰冷的穿过我的发间。
只有姐姐,有时和我十指紧扣旋转着舞蹈,用眼神交流只有神才能读懂的语言。我们不说话,我们也不能说话。只能日复一日的等待,宿命的安排。
卓玛能走路了,跌跌撞撞的跑到湖边,趴在地上一颗一颗数石头;卓玛能汲水了,独自背了水桶来,提了水,小心的捧还一条游进桶里的鱼;卓玛的脸越发的红润了,独自带了牛角梳,对着湖水,一下一下梳理长长的黑发。
山脊上的草青了,格桑花开了,再见卓玛的阿妈时,曾经年轻女人已白了鬓角。
远处,卓玛的歌声飘来,像极了她年轻的阿妈。
 
月儿升了
燃了灯了
风儿过啊
门帘儿垂下
马蹄声近了
情人来了……
 
寒冬来时,卓玛穿了新的皮衣,温暖柔软,是最不易猎到的雪豹的毛皮。在她身后的山脊上,多了一匹黑色的骏马,一个年轻挺拔的身影。
那一年,随着袅袅的桑烟,成群的鹰从雪山上飞来。我看见,它们带着卓玛阿妈的灵魂,掠过父亲那湛蓝巨大的眼睛,朝着更高更远处去了。
然后,是卓玛的阿爸,跟着鹰,乘着风,走了。
 
当骑着黑色骏马的男人将卓玛抱上马背,越过远处那道山脊,消失在云的尽头时,我知道,远方那细小如一个黑点的帐篷里,那个卓玛出生,卓玛长大的帐篷里,再也不会有炊烟升起在夕阳的逆光中。我也知道,总有一天,也许是卓玛,也许是马背上的男人,会燃一束桑烟,默默的看着对方随着鹰,渐飞渐远,就像卓玛的阿爸和阿妈一样。
 
而我只是回不去天上的神,冰冷的存在着,等待消失的那一天,永远也等不来一束为我点燃的桑烟。
 
可我总记得,湖边新月初升的夜晚,男人低沉的歌喉,卓玛红红的脸,卓玛被男人揉着,缠着,散了一地的长发。
是的,总是记得。哪怕隔了那么长那么长的时间。
身后是姐姐的眼,那样的安详,平静,从来不会像我这样执著的去观察一个地上的凡人,她用更多的时间仰望天,舞动长风,与父亲交流。母亲说得对,姐姐比我更像一个神。而我,更接近人。
 
如果可以做人,我不要这亿万年冰冷的生命。
 
 
其实,在我诞生的那一天,我不仅看到了卓玛,我还看到了冈仁波其。
 
看到他一身白衣,微笑着注视前来湖边朝圣的人,在他们的身后张开双臂,用他伟岸的身躯为人们抵挡高原清晨刺骨的寒气。
阳光把他的脸镀成金色,斑头雁掠过他的肩头。
风鼓动他的白衣,空中散开来的,是蛇舞的长发。
朝圣的人们一步一磕,无视的匍匐过他身边,那些虔诚的灵魂在他的微笑中变得更为纯净。原来,他也是神,人们敬仰却又看不见的天神。
他仿佛从亘古就一直在那里,看云起云灭,月圆月缺,守着湖,守着地上所有心脏微微跳动着的生灵。
他温柔的目光慢慢抚过湖面,平静的湖水起了涟漪,是我在水中颤栗。
 
当我降生时,我就有了记忆。
我清楚地记得,每当黄昏,他就走向人居住的地方,然后在清晨,疲惫的回到湖边,掬一捧清澈的水,洗去凡间的尘埃。
如果他把手伸进水里,我就能听见他的叹息。
在他的叹息中——
有瘟疫夺走的牛羊;
有饥荒毁灭的村庄;
有北风撕裂的夜晚的帐篷;
有洪水来临时的恐惧哭喊;
有被刀剑割裂的寂静;
有荒原上女人哀哀的思念,沙场上男人凄厉的怒吼;
有黑发人的痛,有白发人的伤;
有生离的无奈,有死别的绝望。
 
这些叹息,总是细细的传递来,慢慢变成汹涌的悲哀,最后在他的眼里汇成一滴泪,轻轻敲碎在平静的湖面。
并不总是悲伤,有时,他的指尖流出温暖,会融化初冬的寒冰。
我曾听见——
老人皴裂的手轻拂过婴儿光洁的脸;
风雪的夜晚,奶茶在熊熊的炉火上沸腾;
新嫁娘的笑,枕边的缠绵;
圈里新诞下羊羔,咩咩的叫着;
出征多年的儿子在月圆的夜里回到了家;
穷苦的马帮,终于从险路上驮回了新盐。
 
悄悄的,悄悄的,我试探着他的指尖,逐渐看清了遥远的,溢满重重幸福和重重悲哀的世界。
有时我想,不知道当我离开母亲,成为“措”的时候,还能不能这样静静地听他讲述着一切。
 
就这样过了两百二十年。
直到有一天,他的手轻轻探进水里,拨开了我伪装成水草的发,温柔的托起我的脸,说——
我叫冈仁波其,长你三千岁。
那一刻,他的手比任何时候都要温暖。我仿佛听到从他的心里缓缓飘来一首歌,那首两百年前离去的卓玛曾经唱过的歌。似有,似无——
 
月儿升了
燃了灯了
风儿过啊
门帘儿垂下
马蹄声近了
情人来了……
 
那个名字,冈仁波其,在他告诉我的时候,就融化进了我的心里。
我恨自己没有语言,只能仰望着他,用“天”的女儿最美的眼,用波浪所能折射出的最璀璨的光华。
从此,清晨来临的时候,我不再隐藏于乱石间。我急切的等待着冈仁波其,握着他放进水里的手,分享他的快乐,洗去他的哀愁,听他讲述凡间的悲喜。
他笑,满湖快乐的涟漪,他一流泪,泱泱特提斯海漫漫苦水。
冈仁波其,凡间苦修的神,日夜不眠,历大悲大喜,度世间疾苦,终要修成佛。
 
还有三千年,到那时,你——他用指划过水面,说——我就点化你为人,遂你这一世的心愿。
 
为人,体会笑与痛,生与死,得到与失去。
我快乐得几乎要忘了卓玛,忘了羡慕她拥有的一切,甚至忘了就在我凝视冈仁波其的瞬间,头顶,父亲的眼里,有灰色的云朵飘过。
 
那一年,天降大雪,特提斯海方圆之内千里冰封,牛羊死,人畜迁。
冰冻三百年。
 
特提斯海冰冻千尺,我在母亲凝固的怀抱里,听着肆虐的狂风撕裂了大地,看着如巨石般坠落的寒冰粉碎一切。
 
十万多个日夜,我不能握住冈仁波其的手,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看着他被冻裂的双脚,看着他在冰天雪地里,越来越红的双眼。
 
终于有一天,远方有低低的声音传来,如闷雷;越来越近,又如万马奔腾;接着一声穿云裂石的巨响,母亲紧紧抱住我的双手忽然松开,湖水开始涌动,掀开破碎的冰面,掀起滔天的巨浪,卷着残冰,如千万把厉斧,重重的劈向岸边。
一次,一次,又一次。
我狂躁的挣扎,挣不出姐姐紧紧缠住我的发;我徒劳的伸出双手,却触不到岗仁波其的一片衣衫,我叫,没有声音;我哭,却为母亲添一道巨浪。
我是能眼睁睁的看着那默默立在岸上冰天雪地里的孤身只影,恨不能一起生,一起死。
母亲的冰刃割裂了冈仁波其的身体,他的眼里忽然迸出两行热血,融了母亲锋利的冰刃,退进湖里,沸腾了湖水,随着汹涌的浪冲上大地。
红色滚烫的汪洋淹没了大地,刹那间,冰消雪融,
 
那是冈仁波其的血。
 
冈仁波其,我的冈仁波其。
 
在我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我仿佛看见,冈仁波其颤抖的手,最后一次慢慢伸进水里,红色的,滚烫的水。
我仿佛看见他微笑,就像第一次见他时,他在朝圣的人们后面,悄悄的为他们张开挡风的双臂。
仿佛听见他说——你,我点你为人。
仿佛感到他在拨动我的发,听见他心底飘来我们深深记得的,卓玛唱过的那首歌——
 
月儿升了
燃了灯了
风儿过啊
门帘儿垂下
马蹄声近了
情人来了……
 
终于,所有模糊的感觉逐渐凝成冈仁波其眼里最后一滴红色的泪,重重的击碎在湖面,深切的悲哀蔓延开,蔓延开,是无奈,是不舍,是撕心裂肺的痛。
痛彻了心,痛得卷曲了身体,一切终于清晰——
他的痛里,有冰封的沉寂的大地,
有死去的牛羊,
有僵卧在朝圣之路上的信徒,
有被冰雪掩埋的累累白骨。
沉沉的,是凡间的痛;重重的,是凡间的伤。
 
可是,我找不到我自己。
 
我呢,你告诉我,在你深深的悲哀里,我在哪?
 
我急急的寻找,却找不到端倪,他的手越来越冷,越来越冷,越来越冷。
我在哪里?刚才的那首歌,那首你心里飘来的歌,卓玛唱过的那首歌呢?
他的手终于抽离,隔了水面,隔了许多要传达,却终于无法传达的信息。
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远,终于沉入深深的湖底。
 
他就这样消失了。
 
醒来时,一切都归于平静,                                         
花开花谢,草青草黄,那道山脊永远斜斜的横在天际,远去的人们再也没有回来。我也再没有见到冈仁波其,就像他从来不曾出现过。
 
可我还记得他的话——
到那一天,你,我点你为人。
不,我不要做人,我也不要做神,我只要在这深深的湖里,每天触摸你的指尖,感受你的悲喜。
 
斑头雁掠过湖岸,就像从来没有过那一晚的血雨腥风。
从来没有过冈仁波其。
 
就这样消失了,冈仁波其,我的神,我深爱的“人”。
他出现以前,在这冰冷的荒原上,寂寞是我的全部。
他走了以后,还给我更清楚,更明白,更深刻的孤独。
 
母亲死了。
那一晚她掀起滔天巨浪,冲破大地的寒冰,同时带回的千尺泥泞却慢慢蚕食了她的身体,她褪去了往日的潋滟风姿,变得滞涩,浑浊,一日日的萎缩。
 
你会成为“措”。临死前,母亲对姐姐说。
而你,她担忧的看着我。你有太大的哀怨,注定要成为一个泪湖,收尽天下的悲苦,
 
我和姐姐被放进了一条河流,临别时,我带走了母亲湖底的红石。
那是冈仁波其的血。
 
渐行渐远,正在死去的母亲终于消失不见。
 
河流的尽头就是我们的归宿。
姐姐化作湖,碧波万顷,成为江河之母,千百年来,朝圣的信徒络绎不绝,被尊为圣湖.玛旁雍措。
我与姐姐相隔一山,化为湖,收尽天下悲苦。湖里有泪,无鱼,水不可饮;寒冬结冰,人行走即裂;炎夏有浪,渡船即沉;湖岸百步之内,寸草不生。
 
人们叫我鬼湖.拉昂措,惧而远之。
 
留我独自守着满湖的泪,湖底的红石。
和千百年深深的,冷冷的,寂寞。
 
 
  ————————
  (2004年走阿里,经圣湖玛旁雍措,经鬼湖拉昂错。
   玛旁雍措,雍容华美,仪态万方,宛如4500米的高原上一汪湛蓝的水晶,母仪天下。
   拉昂措,凄风烈,残阳如血,寸草不生,飞鸟绝。岸边漫布锈迹斑斑的红石。独自沿岸走去,疾风似要穿裂身体,刺骨的冷。万籁俱寂,只闻涛声。仿佛哭了千年、万年,不肯妥协。不自禁,挺直脊梁,已然泪满眶。
   如此爱上了拉昂错。
   便要写她。
 

亲爱的丁丁

听许巍唱“蓝莲花”,忽然想起丁丁,这个好久没有念起过的名字。

 

勇敢的小狗白雪,粗鲁的阿道克船长,永远稀里糊涂的双胞胎探长……许多让人一想到就会情不自禁的微笑的名字。

小时候喜欢丁丁,买了好多连环画,白天看,晚上看,上课藏着看,喜欢得不行。主要还是因为那些搞笑的故事,滑稽的图画。每一集既独立又有联系,可以分开看,又可以连在一块看。为了买齐《丁丁历险记》,每个周末都跑去逛书店。记得当时最喜欢翻看有阿道克的章节,因为每每看到糊涂的阿道克船长喝得大醉,就一定会有巨搞笑的事发生。

丁丁的故事真好看。

后来好长的时间里,那些看过的连环画装进了家里的空米桶,再也没有打开那只米桶的日子里,我慢慢的长大了。

念书,工作,恋爱。后来也看过不少的故事,只是再也没有看过“丁丁”,我想,我的“丁丁”一定已经陪着我的童年被锁进了那只尘封的米桶。

几年前,背着一只大大的包,跑去尼泊尔,在一个叫做“博卡拉”的城市里,遇上了连绵多日的大雨,在每天逛街的日子里,同去的小雨一家店一家店的专心寻找要为朋友带回去的绣有“丁丁”图案的T血衫。在光线昏暗的店里,在琳琅满目的工艺品中间,在那么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刺绣中,我们一眼就看到了他,丁丁。

我们看到了好多绣着“丁丁”故事的T血,看到了那颗长着疾风劲草般一撮毛的脑袋,看到咬着烟斗的阿道克船长,看到糊涂的双胞胎探长,和全世界最勇敢最聪明的那只狗,白雪。

“丁丁,丁丁!”我们快乐的指着图案叫起来,仿佛小时在书摊上发现新一集的“丁丁历险记”。

我还以为我早就忘了丁丁。

在这个卖着众多工艺品的商店里,有许多“丁丁”的T血,除了图案不同,它们的款式几乎一样,简单,朴素。谁买过这样T血呢,是喜欢行走的人吗,是看过《丁丁历险记》的人吗,是一个快乐的,喜欢冒险的人吗。

有这么多的人还记得那个在多年以前,陪伴我们慢慢长大,教会我们勇敢的丁丁。

其实我们没有忘记,其实我们都深深地记得,那个行走的丁丁,勇敢而善良的丁丁,喜欢他,一如童年。

听着许巍的歌“蓝莲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就想到丁丁。

背上行囊的时候,就想到丁丁。

当飞机穿越重重的云层,想到丁丁。

在列车的隆隆声中,想到丁丁。

在异国,在许多微笑的面孔擦肩而过时,想起了丁丁。

才发现,我亲爱的丁丁,原来,当我还小的时候,你就给了我一个自由的梦境,给了我独自行走的勇气。

致敬,亲爱的丁丁!

致敬,所有行走着的,勇敢正直的心!

 

 

 

筛边打网

就是喜欢筛边打网,胡说八道,天马行空,东想西想。以前想得最多的是发财,愿望逐渐落空,终成泡影之后,就想还是变漂亮不错,转念再想一想,要是变得漂亮的话那还不是早就发财了,骗到多少有钱人,哼哼……从此断绝此念。

再想,要是博学多才,腹有诗书也不赖,只可惜少年不努力,现在要听懂abc都很困难。哎……拌着指头算算,不小了,还老了,不仅如此,还三天不打鱼,两天不晒网。

这样乱想下去,估计不仅不能提高生活的热情,倒打消了一大半的积极性,再要波及到别人的情绪,起到消极的社会作用,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简直有百害而无一利,还是算了的好。

结果,又没有了滋味。

最近,开始煽情了。

赫赫,煽情。

二月记——1.金边

二月记

 

                        

时间:2月3日——2月16日

地点:CAMBODIA

人物:Wendy和Anne

事件:我们要去CAMBODIA,我们去了,我们回来,我们怀念。

 

 

很难想到自己竟然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今年的第一次远行,躺在病床上,呆呆的关心自己受伤的膝盖。

奇怪啊,记得面对那一群为因地雷致残者募捐的人,我也捐过钱啊,虽然不算多。

为什么后来自己的膝盖会摔伤?因该不是报应吧。

要这样无聊的呆上一个月,也好,有了细细的时间,可以再一次慢慢的回忆,记录,那个地雷上,阳光下,苦难而贫穷,却又充满希望的国度。

14天,操着蹩脚的英语,匆匆的走过地图上那根曾经陌生的细线,感受它在凉季如火的温度,感受它的繁华与陈旧。

 

 1.

在云端看不见想象中葱郁绵延的丛林,而金边,梦里古老神秘的国度Cambodia的首都,就在我的脚下毫无遮掩的显露着它在旱季滚烫焦黄的本色,理想中那应该丰富犹如电影画卷一般的苍绿,缩小成片段,象征性的装饰在黄色的大地上。

2005年2月3日,中午,北京时间13:30,金边时间12:30,地面温度32度。

还没有出机舱,阳光已经提示了我们它的温度,舱外一片白花花的亮。

背上行囊,走过长长的下机甬道,冷而潮湿的冬季消失在我的身后,空气在一瞬间灼热得令人窒息。

等到自己的行李,同时也遇到了一个同样来自成都的背包客刘旭辉。还来不及担心自己烂到极点的英文,人就已经兴奋的冲到了入关口。

海关官员的动作很慢,也没有过多的交谈,于是我有充足的时间来细细观察她的脸。这是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轮廓并不像我在书中见到的那种极有高棉特色的面孔,和我们华人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很黑,油油的泛着光,不时地回头,跟旁边的一位官员用高棉语说话,再看看我,很漠然地用摄像头对着我照相。

她的动作真的很慢,左右两边的窗口我的同伴已经办完手续离开了,她还在摆弄我的护照。

“给垫欠拉。”她很突然地对我说了一句话。

“嗯?”我没有听清,没有想到她会理我。

“给点钱啦。”重复了一次,这次,我听清了。

来之前就听说过,过关时,有可能会被官员勒索钱财,可是忽然面对着这样既不像恐吓,也不是乞讨,平淡得像随口说出的一句话似的要求,我感到不知所措。

据说这个国家很贫穷,据说在这里要找到一个像样的工作很不容易,据说由于长年的战乱,这里阴盛阳衰,女人比男人多。是怎样的机遇让这个我无论如何都看不出过人之处的女人站在这个连许多男人都失业的国家的门口,从事一份本来应该十分尊严的工作? 

我没有看不起她,我也没有给钱,我只是感到尴尬,我从海关官员的身上,看到了作为游客所不该看到的一个国家的混乱与窘迫。

走出机场的大门,背上高高的登山包明显的写出我们的身份,候在门口拉客的司机们呼啦一下围了上来,用带有隆重口音的英文极力的劝说我们乘坐自己的出租车。

一辆车的价钱是7$,合人民币57元左右,不算低的价钱。

砍价,我们使出浑身的解数,Anne甚至抬出了周恩来总理与西哈努克国王的亲密关系来证明中柬两国人民的友谊。最终我们所拿到的朋友的价格,只便宜了1$,一位司机答应6$的价格送我们到金边市的Capitol GH,而且如果不满意的话,要一直负责我们找到满意的旅馆。

白花花的水泥停车场完全暴露在灼热的阳光下,钻进车,座位烫得人几乎要跳起来,来不及摇下窗,车已驶上公路。这是被阳光宠爱的城市,她热烈得让人无法正视。我们的司机带着我们穿梭在喧哗的街道中间、陈旧的路面和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速度让我们来不及看清窗边飞快退去的正午的街道,于是只能眼花缭乱的坐在车里左顾右盼。

一国之都的街道的两旁几乎没有高层建筑,都是低矮的,带有法国情调的房屋,却又不完全像,说不清原因,也许是城市的气质吧。那些繁忙劳碌的摩托拖着喧哗的尾气,彭彭彭的奔跑;街边是星星点点缤纷的垃圾;沿着马路的商铺把货物堆在门口待售,电视机如同堆箱子般码得小山高,赤裸裸的显示屏朝向路边来往的行人,跟旁边大堆收录机白花花的金属旋钮一起反着刺眼的阳光,把并不宽敞的街道妆点得犹如一个兴致勃勃的集市。

街道是陈旧的,交通也并不太规范,自行车、摩托跟汽车并肩跑着,许多的街口都没有信号灯。骑摩托的人几乎都不戴头盔,而且速度绝对很快。虽然不安全,可让我看到好多张被太阳涂得黑黑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脸庞;看到厉害的柬埔寨妈妈一手提着大包的东西,一手掌握摩托的方向,身后的座位上还坐着两个漂亮的小孩,飞快的超过我们的车……

看不见常年的战乱给这个国家留下来的痕迹,却在一瞬间爱上了这个充满活力的,热腾腾的城市。

 “‘谢谢’用柬埔寨语怎样讲?”这是Anne跟司机叔叔提的第一个问题。

“这里的男人有几个老婆?”这是我跟大叔说的第一句话。

“……”这是一路都不太发言的刘旭辉。

“  ~。~!  ”这是既要看路又要回答我们问题的大叔。

这就是车里四个人的角色:聪明务实的Anne;异想天开的我;下飞机才遇到的成都朋友——闷闷的刘旭辉和刚才跟我们讨价还价老半天的司机。司机的英文有着奇怪的柬埔寨口音和奇怪的语法,跟他一比,Anne的英文简直正宗的不得了,于是,这一路,跟司机交谈的最多的,就是我们的Anne;我当然努力的竖起耳朵,仔细的辨别从Anne和司机叔叔嘴里吐出的每一个音节,断章取义的自得其乐。同时,偶尔利用自己的英文语法和司机有相同错误的优势来为大家翻译一点点高英语水平的人所不能理解的“生僻”句型;至于刘旭辉,嗯嗯,没有发言,很安静的坐在前边听我们吵闹。

从机场到位于金边市区的Capitol GH,没有用太长的时间,其实金边并不大。

 “到了。”司机缓缓的把车靠边,告诉我们。

“Capitol GH??”那个黑压压的坐了很多白人在里面的大型苍蝇馆子就是著名的Capitol GH?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本来以为应该是那种开满鲜花,简朴而干净的小楼,就像攻略里说的“有阳光和吊床,鲜花和啤酒”一样,至少也不该是这样一幢临街的,灰暗的,毫无特色的,外表满是雨渍和灰尘的庞然大物。

可它的招牌那么大,那么毋庸置疑——“KAPITOL GUEST HOUSE”。

楼口前围着大群招客的司机,有摩托,有“吐克吐克”,每个人都是黑而汗湿的脸,围上来就不肯放人走,那种热情,原是清楚明白的写着——生活不易。

只有看看房间再说了。

窄长的楼梯,两人相向而行要略略侧身通过,背了大包就显得挤些。房间简陋却很干净,有窗,提供冷水的卫生间十分窄小,开了电源,大大的风扇和日光灯立刻“轰”的工作起来。

这样的三人间5$一天,实在不算贵。重要的是,这里买票上车都很方便,是个比较大的散客集散地。

那就住下。

洗澡。

 

好久没有洗过冷水澡了,虽然天气很热,水冲在身上还是被激得打了个抖,很快也就适应,慢慢的寻思——“吃”——了。

 
 
 
 
 

2.吃在金边

2.

 

四川有线电视好像有个节目叫“吃在成都”什么的,把人每天满足口腹之欲的东西大张旗鼓的广而告之。其实就是——“在成都吃”,好像把名字一弄成“吃在成都”就斯文了许多。如果不是茹素,“吃”就不会斯文,因为要杀生。杀生就不是一件斯文的事。再看看我们这里很热卖的“香辣鸭唇,“生抠鹅肠”,“尤兔头”,“谭鱼头”……没有一个不见血的名字。

嘿,其实自己好假打,这些东西平时没少吃(除了生抠鹅肠,那个东西残忍过头了)。说来说去,只是因为肚子饿了,就想到了吃,又因为听说这里有自己不敢尝试的油炸蜘蛛和油炸大甲虫卖,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不晓得这次有没有机会深入的感受了解一下“吃在柬埔寨”或者干脆说能不能很饕餮的——“在柬埔寨吃”。

嘿嘿,吃。

人不要太直白的说吃,弄不好就显得一副饿痨相,要斯文的说“进食”或“就餐”。

此刻我和Anne走在金边第 大街的烈日下,时间pm5:00,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问:“去吃?”

答曰:“好。”

刚才洗过的冷水澡已经不算数了,早就又晒出了一脸的油汗,自己觉得墨镜都有些滑得架不住,Anne鼻子高,好像架的还牢靠,就是防晒霜白花花的。我俩这副样子,在pm5:00的时间显出饿痨相来实在有些对不起祖国的尊严,但是,我们还是坚决的要去“吃”了。

吃什么呢,攻略上讲了好些,也有明确的地址,想来想去还是闻香识美食和见色起意比较不错,既然自小练就灵敏的鼻子和一双好色的眼,那就跟着它们走好了。

Anne瞥见街边一间庭院餐馆,搭着绿色台布的漂亮餐桌和白色的椅子就摆在绿意盎然的院子里,旁边还放着烧烤架,烤肉在上面嗞嗞作响,有排骨,有整只的鸡和兔肉,红彤彤油亮亮。一个衣着清洁的瘦瘦的女孩慢慢拌着一大盆用青瓜和木瓜做的沙拉,清凉的色泽透明诱人。

不错哦。

我,Anne和刘旭辉鱼贯而入,坐下。

Anne优雅的在桌旁支着胳膊,带有法国情调的背景足够异国风情,我赶快掏出相机为她留影。手拿菜单的服务生很有耐心的微笑着在一旁等着。Anne的脸需要调整,迎向夕阳,对,我按下快门。好,我也来一张,也要有风情一点。服务生微笑着等着。

好,坐下来。菜单端正的放到我们面前,我们斯文的翻开,细细浏览了一遍,主要看了看价钱,用中文小声交谈了一下,然后斯文的合上菜单,站起来走出去。

哼哼,要杀人么?这样的价钱。

真的是一个贫穷的发展中国家的餐馆开出的价钱吗?

从此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进餐馆,只吃小摊。我庆幸带了充足的肠胃药,同时开始祈祷我的肠胃可以超水平的发挥它的坚强抵抗力。

金边的路边摊很多,大大小小几乎每条街都可以找到,生意不错。与餐馆不同的是,路边摊赚本地人的钱,而好一点的餐馆大多赚游客的钱。

其实金边本地有许多富人,住在高高围墙的花园洋房里,街上不少人开着宝马、大奔和豪华的越野车,在高级的餐馆里点很多菜,消费比许多来旅游的洋人高得多,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华侨。

真奇怪,越是人均收入低的地方,贫富悬殊越大,大众消费相对越高。对于柬埔寨消费高这一点,开始我也不太相信,以为只是个别的现象,或者说针对游客比较多。直到后来,每一天都能看见本地人用美金付账,于是仔细观察,发现只要是在相同的店里消费,本地人所付的金额都与外国人相同,包括路边摊。

当然,门票除外。看着本地人大摇大摆的进进出出,洋人们都只有一个一个硬着头皮挨宰。

其实路边摊的价格差距也是有的。在游客众多的路段,主要针对游客经营的摊位,价格要高一些,不过就算是本地人去消费,他一样要付洋人的价钱;而解决当地大众胃口的普通小摊,价钱便宜3分之1左右,洋人去吃,也是同样的价。

偷偷摸摸的看别人付账找零好多回,然后默默心算n次,发现这里的大众消费其实和广州差不多。本地人吃的路边摊,一盘素米粉0.5美金或2——3000瑞尔,折成人民币4元-6元,如果要吃带牛肉或鸡肉的就要1美金,当然也有便宜到1000瑞尔的,不过质量就差很多;广州街头的萝卜烧牛肉5元一份(我喜欢吃这个,赫赫),8到10元就是不错的盖浇饭了,可是金边的人均收入绝对比广州要低很多。

假如你买了1美金一支的“和路雪”冰激凌,觉得贵,那是因为本地人大多根本不会去买。不买也许是他们降低消费的最好办法。本地人吃和路雪,一样是1美金。只不过他们用来解暑的,可能是我们都看不上的made in Cambodia的带有水果味道加了色素的冰块。

这似乎并不像我们出发前所听说到处都有“专门针对游客的价格”,或是“去那个穷地方便宜得很”,也许是我个人的看法。至少我会换一种态度去看这个城市待客的方式。

话说回来,回到自己关心的“吃”上面——我们终于搞定了自己的嘴巴,很满意的填进去许多烤肉串和好吃的刨冰。

先说烤肉。

长街转角的地方有一片连在一块的好几家小摊,每家的生意都好的很。其中一家架着一只大锅,锅里热气腾腾,浓郁的咖喱味混着烤肉特有的芬芳把小摊周围的空气搅拌得让人垂涎欲滴。烤肉上架之前先在酱红的一大锅汤料里面腌着,一看就知道好味道全跑进肉里面去了,伸长鼻子嗅嗅,一股被炭火炙的热热甜甜辣辣的浓香。

——嗯——嗯——这股味道的诱惑!

面对美食,可不能光说不练哈!关于卫生、肉质的新鲜问题————如果不吃吃看怎么知道!再说——俺还带了很多治拉肚子的药,如果不用完……再背回国去还是很麻烦……

借口啊,借口!又在假打了,其实就是馋了,而且这里很便宜。

于是吃烤肉;好吃;使劲吃。

嗬嗬,烤肉的旁边还有一家卖冰的,敢情是约好了两家小摊摆一块?好叫人吃了热的吃凉的,吃了辣的再吃甜的。奇怪哈,他们怎么知道我就喜欢这样搭配呢。不可辜负,千万千万……

那个刨冰摊子的吃客还真不少。凭我的经验——小吃摊生意好,除了路段不错以外,多半都是被味道拴住的老吃客。

细细看,从吃像,表情,胃口……诸方便都说明这送进嘴里端在碗里的味道是——绝对绝对的——好啊!吃客们面前长长一条桌子,五颜六色的摆满了西瓜、木瓜、红豆、绿豆…还有黄黄的红薯,白白的芋头,粘粘的黑米饭,滑滑的奶豆腐,玉米面,黄豆面团,南瓜瓤……嗯嗯,斜眼看旁边那个男人的碗——大团的黑米饭,玉米饼,浸在黏黏的混合了炼乳的碎冰和西米露里。

从小刨冰吃了不少,像这样可以当饭吃的刨冰还是第一次看见,焉能不试。

 

老扳笑眯眯的收钱,慢条斯理的用收钱的手往碗里装食物,嗡嗡的苍蝇快乐的在他头顶盘旋,努力瞅准每一个空隙俯冲下来,狠狠整上一口就飞开。

我左手拿着烤肉,右手端着老扳递过来冰,——即使不讲究如我也有些犹豫了——这些东西全部都是老扳用他那只收钱的、赶苍蝇的、可能还挠过痒痒的手抓进去的。

他就没有勺子,夹子、筷子吗?奇怪,他怎么不用餐具拿食物?放眼看,左边米粉摊的老太婆用手收钱,用手赶苍蝇,用手抓米粉和生菜直接放到顾客的面前;右边烤肉摊的女人同样用手收钱,用手赶苍蝇,用手抓烤肉。

真的没有餐具吗?有,薄薄的小铁勺泡在看不清楚颜色的一盆水里,用抹布擦擦,刚递到我的手里。

周围的人们一边赶苍蝇,一边埋头吃,挥汗如雨,毫不犹疑。

不长虫的青菜不香,果子不甜。苍蝇馆子为什么那么多的吃客,那是因为苍蝇的数量和食物的美味成正比……虽然,在质量上成反比。

哼哼,不就是入乡随俗嘛,我也会赶苍蝇,我也能吃。

事实证明,勇于突破是一件好事,我就从来——从来——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刨冰,尤其里面脆脆硬硬的黑米饭。——奇怪吧,用米饭来配刨冰!

更别提那嫩极了的奶豆腐,一个字——绝!其实最招苍蝇的就是它。

那碗冰,我吃得巨快;Anne别看个子小,吃起来也不是盖的;刘旭辉竟然馋到让我觉得这小子是在——“瞬间”——就消灭了两碗。

至于苍蝇——哼哼,想跟我抢,没门儿,我可比它们吃得快多了。要不是实在想尝尝隔壁那家米粉的味道,估计我和Anne会一直不停的在这里吃冰吃到自己都冻成冰为止。

米粉用生红辣椒加上青柠檬汁调味,超辣。喝凉水,吹汽,吐舌头,倒在桌子上面装死,都不管用。呼呼呼——过瘾啊!

来柬埔寨不到半天,三张“好吃嘴”满意的撑了个肚儿溜圆,慢慢的走回旅馆去。

路旁的大树开满了鹅黄色的小花,被黄昏金色光线照的灿烂,几只狗卧在下面打盹,穿着破背心的老大爷端了碗,坐在旧椅子上吃一口饭,看看街上的人;看看街上的人,又吃一口饭,抿嘴咂舌,那样子似乎是食物和风景都无可挑剔。

摸一摸自己的肚子,心中满意,傻笑起来;又害怕被窥破秘密,随即压下去,尽量喜形不露于色。

 估计还是露了陷——夕阳偷着乐,红了脸。

 
 
 

上班了

想到周三的水墨艺术大赛就头痛,许多的麻烦事,铺天盖地的人。哼哼……

每到周日就觉得还是周五比较好些,因为周五第二天不用早起……

2月份的东西还没有写,自己近来真的是越发懒惰了,每天闷吃焖睡闷长……需要深刻的自我检讨及批评!!然后发现这个space是在不够先进,诸如音乐啊,背景啊许多的东西都要自己动脑筋才加得上去。思前想后还是不要麻烦自己算了,将就他现成的功能用用就好。

还说现在是傻瓜时代,傻瓜相机,自动洗衣机……这个space怎么就不能让我们享受享受做傻瓜快乐呢?哎,继续昨天的话题——想做懒人不易啊!!

昨天花了10元钱学得一个小魔术,自己觉得自己还算变得天衣无缝,嗬嗬!且看有没有机会骗得到别人。

饿了,吃饭去

       哎,要做到废寝忘食还真不易,哪怕是上网。就更别提学习了……如果不想走出去就得在家吃泡面,那还真对不住自己这张成都人的嘴。想来想去还是要下楼,走去青华路对面那家“刘一手”吃火锅比较对得起周末的心境。

       嗬嗬,不过是嘴馋了……

      其实想要做一个懒人跟做一个勤奋的人一样困难哦。